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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產研】教師進行產業研習或研究推動要點(內含相關表單)

1、產業實地服務或研究
(1)教師至合作機構或產業實地服務或研究,以實際服務或研究期間計算
(2)檢附成果報告書(附件5-1)
2、兼職
(1)報經學校核准赴營利事業機構及政府機關(構)之借調或兼職期間,得計入教師產業研習時數
(2)檢附成果報告書(附件5-2)
3、產學合作計畫(計畫金額需累計滿5萬元)
(1)教師所承接之計畫具有技術移轉、商品化或其他與產業交流之具體成果,以計畫實際執行期間計算
(2)檢附成果報告書(附件7)、產學合作計畫認列比例協議書(附件8);如以國科會產學計畫認列者,須提供核定清單
4、深度實務研習
(1)教師參與學校與合作機構或產業辦理之深度實務研習,以教師實際參與研習期間計算
(2)檢附成果報告書(附件6)、研習證明
5、前項四種研習或研究形式,各形式得合併採計。
6、欲申請認列之教師請提供成果報告書及相關佐證電子檔至huiming@nkust.edu.tw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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